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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兔奴看他遗下一件外套,便着同学将那件外套收在某一个抽屉里,黑柴人再来拿外套时,大家都忍笑、说没有见过,几天后才肯还给他。
兔奴与黑柴人的年纪相近,又在大学时认识,私交甚篤,常常互开玩笑。
黑柴人又常常大骂中共,简直与中共有不共戴天之仇,常说「大英帝国万岁,我是大英帝国的子民,只识唱英国国歌!」。
他不用任何课本,只会自製笔记,偏偏又常敲错字,时常将「注意」打成「汪意」,有时一句句子都未写完,如「……鸦片战争就带来一连串影响,」逗点之后就一片空白,大家常常要追问他,到底逗点之后的句子是什么。
接下来到英文老师,兔奴了——
「sheisacleverteacherce.
tshedoesthefreeysesnacks;
ad.
tt,
‘nevergiveup’isftertheexa……」
兔奴长着一张可人的脸,但出了名高要求和严格。
大家摇头晃脑,以唸英诗的腔调将这几句诗唸出来,她就立刻站前几步,抱着胳臂,凝神听他们朗读,不是为别的,单是想听他们唸的诗句有没有graistake。
他们找了陈秋及班上几个英文较好的同学,反覆proofread,绝对不可能有错。
他们唸完后,兔奴带着顽皮的笑容点点头,大家就知道自己过关了。
中途他们也唸了好些诗句,歌颂所有教过他们的老师,由地理经济至到体育数统。
大家愈读愈顺畅,身子也随着鏗鏘的木鱼声摆动着,头随着节拍点个不停,终于唸到最后一段——
「7a同学好齐心
相聚七年到如今
高考同路共苦甘
颯颯寒风冷衣襟
互相扶持情意深
全力以赴报师恩
齐齐入u最开心,最?开心!」
读完后,大家面带兴奋的笑容,忍不住舒一口气。
已经全无紧张感,他们初次尝到身在舞台的快感。
台下的人都在仰望他们,他们俯瞰台下,只觉很多盏灯在面前闪耀,那是礼堂上方无数排长灯,那是舞台顶几盏大光灯,两种灯光交映,将人们的眼睛要闪花了。
他们此刻飘飘然的,忽然一个个成了腾云驾雾的孙悟空,在云与云之间飞快穿梭,如来佛祖也捉不住他们。
自由,青春带来的自由,原来自己的天地一直很广阔,只是自己惯于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心胸才变得狭窄。
他们要唱歌收场了。
註一:这玩意要慢慢译真的太难,我把意思大概写出来好了:「这么快就已经七年,是时候想当年。
中一二三时傻傻的,一天到晚到处跑,初中时分了四班,但最后大家都进了同一班。
中四五为了会考苦读,数学真是很麻烦。
幸好其他科都没搞砸,会考拿够分回原校升中六。
」
註二:成日漏野两头腾,翻成书面语是:「整天遗下东西,四处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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