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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碰上重复性极高的日子,玉珠就会开始写日记,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从军第一日:今天和一条狗一同报名参了军,记录的人煞有介事地问它叫什么名字,他好写上名字凑数。
狗一声没吭,它从此有了个名字,叫做“苟不言”
。
从军第二日:领队的将军来视察,看见一排的老弱病残,让他们哪里凉快哪呆着去,最终我和不言兄都跟着大部队走了,军队的人很少,都很瘦。
第三日:演习排兵布阵,因为灵力的缘故,刀剑在我手里撑不过一击就会开裂,将军给了我一把弓箭,让我用这个。
第四日:演习。
第五日:不言兄叼回了一大块肉,大伙非常高兴,分食之。
不言兄似乎把我当作同乡,特意给我留了一块,感动,遂想摸狗之头,却见其非常油腻,想必每个分到肉吃的人都薅了一把,只好带它去洗了个澡。
第六日:不言兄升官了,仅次于将军。
第七日:演习。
第八日:演习。
……
往后一月有余,都只有两个字:演习。
玉珠所在的部队虽然士兵良莠不齐,粮草岌岌可危,但居然是支正规军,师出有名,从的是李大将军之子李慎的名讳。
朝臣拥兵自重,忙着打内战,边境濒临破防,李将军带领的,居然是最大的一支队伍了。
怪只怪前几年朝廷不干人事,才造成现在这个局面。
玉珠一边心里叹气,一边在靶场练习射箭。
拉弓、瞄准、绷紧弓弦……玉珠沉住气,将灵力巧妙地附着在自己的右手与弓箭的箭尖处,在绷到最紧的时候倏地松手。
“嗖”
的一声,脱靶了。
但是弓箭射进旁边的树干,几乎将其贯穿。
“动作不对。”
李将军站在玉珠身后,拿起另一把弓给她示范。
“手要放松,重心要稳,最重要的是,眼神要盯着目标。”
李将军搭弓,一支飞箭嗖地射出,正中靶心。
玉珠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行了,今天有事,晚上再练。”
李将军收起弓,往军营的方向走,“给你介绍个人。”
“他叫素回,之前是个江洋大盗,身手高超,剑术也十分了得。”
李将军求贤若渴,提起他语气都要高上不少,看得出是十分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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