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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她怎么敢招惹他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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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宁心里的小人哗啦啦在流泪。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张青苗是锦鲤体质,出门摘野菜都能随手捡到野鸡野兔的那种好运气。

她的厨艺这么好,在这个年代是最吃香的。

自己根本比不上她呀。

呸呸呸,她为什么要跟张青苗比。

她肯定也有张青苗比不上的地方。

宋书宁在自己身上找了一圈,很快找出一个点,自己比张青苗长得好看。

不过张青苗是温婉型的长相,是家长们最喜欢的类型。

而她长得太过艳丽,在这年代容易被人骂是狐狸精。

自己跟张青苗一对上,在长辈圈还是她比较吃香。

自己没完全没有优势嘛。

郁闷的宋大小姐把悲愤化成了食欲。

别的方面没法胜出,但是在吃饭这一方面,她绝对不会认输。

她吃饭的时候很秀气,小口小口地吃,细嚼慢咽,动作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

同桌的人看见她吃得这样斯文,都不好意思狼吞虎咽,动作都放慢了很多,还时不时偷偷瞄在座的两位女同志。

两个女同志长得都很好看呀,光是看着都能让人多吃几碗饭。

吃过午饭,大伙儿都在休息,扎堆坐一块儿聊天。

宋书宁主动收拾桌子,收拾碗筷,准备去洗碗。

饭菜是张青苗做的,她收拾碗筷,绝不吃白食。

吴大娘用淘米水来洗碗,宋书宁见了,说道:“大娘,我来洗碗吧。”

“我来洗就成了,你在旁边歇着吧。”

“不用,我可以洗的。”

这年头饭菜不像后世那样油水充足,碗筷还是很容易洗干净的。

宋书宁和吴大娘洗好碗,她成就感满满。

她真是太能吃苦耐劳了。

热泪盈眶。

要是让宋先生和覃女士看见了,不知道会夸她成什么样呢。

“宋知青,灶台里还有红薯,你吃吗?”

,!

宋书宁已经吃得有点饱了,但是听到有红薯,她又有点馋。

“我吃一点点。”

吴大娘从灶台里的灰烬扒拉出几个红薯,还热乎乎的,用手一掰,就能看到里边黄色的红薯。

宋书宁轻轻咬上一口,又香又甜,比后世的烤红薯好吃多了。

“真好吃。”

“你:()军爷糙,军爷傲,惹上军爷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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