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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这是晚宴的头盘,请您品尝。”
哥布林厨师将一个银色托盘,放在了孟晓宇眼前,在打开后,里面飘出一团浓密的烟雾。
待烟雾散去,里面的菜品,显现在了他眼前。
这是三颗深棕色的海螺壳,里面盛满飘着油花的清水。
在这清水中,分别有一颗黄白相近的圆形物体。
拿起勺子将着奇怪的圆形物体摇起,孟晓宇发现这玩意,也不是什么正常的食材,据他判断。
“这是眼球吗。”
孟晓宇看着这玩意道。
“是的,您可真是行家。
据我们实验多次发现,刚出生的婴儿,是做这道菜的最佳食材,因为人的眼球是不会随着年龄变大的,然后眼睛几乎一直都暴露在空气中,时间久了也难免会受损……为了保留食物原本的味道,还特意没有用过多的调味料。”
听着格罗姆的介绍,孟晓宇将海螺盐焗眼球放进了嘴里。
外壳很有韧性,没有过多的颗粒感,硬要说的话,就像是颗剥了壳的荔枝,在咬下去后,汁水四溅,冰冰凉凉的感觉,如同果冻一般,直接滑进了嗓子,就是味道比较淡,只能尝出点海盐的咸味。
“这道菜嘛,从外观上来看,满分五分的话,我给你打三分,从口感上来讲,可以打四分,不过味道嘛,我只能打一分,虽然是为了保留原本的味道,但你有没有考虑过,眼球根本就没有味道。”
格罗姆搓着双手,听到孟晓宇如此评价十分开心的说道。
“是,是,能得到您这样的美食家评价,是我莫大的荣幸,之后的问题一定会改进的。”
接下来是汤类,和刚才的重口味不同。
这道奶油蘑菇汤,不仅看起来很正常,喝起来,味道也很正常。
就和在人类那里喝到的味道类似。
暂时尝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味道,或是加了点奇怪的物质。
见孟晓宇没什么反应,格罗姆本想说点什么的,但还是把嘴又闭上了。
因为他害怕自己拍马屁,拍到马腿上。
在喝完汤类后,哥布林厨师开始上下一道菜,只见它先是端过来三个小盘,分别放在他们面前后,又端来一个大盘子,放在刚好可以让三个人都够到的位置。
这小盘子里装的,只有三片切好的面包,和半截煮熟的玉米。
而眼前伸手就可碰到的大盘子中,则装着一碗类似粥状的物质。
它的颜色是很暗淡的粉红色,还散发着这一种,让人难以启齿的味道。
揪下一小块面包,在浆糊里蒯了点后,孟晓宇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差点呕了出来。
“这是什么?”
这个味道就和腐烂的带鱼差不多,只不过味道更加的厚重,一下就可以闻出,是属于陆地生物的产物。
孟晓宇看着这坨玩意,脑子里浮现了臭豆腐,和榴莲的身影。
同样都是闻起来丑,但没准吃起来香呢。
将蘸着酱料的面包塞进嘴里,咀嚼的头两口,没尝出味来,等快要咽下去的时候。
他才能尝出柠檬,与两种,他曾经吃过的味道。
那种绵软,黏着的感觉,他虽然早已忘记那味道的具体细节,但再次品尝的时候,还是能一下子就回忆起来。
“哼哼,格罗姆,咱们打个赌如何。”
“愿赌服输。”
“好,我也不欺负你,如果我猜对了这个浆糊的材料,你就把这地下城,送给我。”
“那,如果您猜错了呢。”
“如果我错了,我就把她给你。”
说罢,孟晓宇将手搭在了伯尼丝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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