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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仙,终究是肉体凡胎,如此强者,终究连一枪都扛不住。
横练功夫练得刀剑难上,或许能挡得住前世小口径子弹。
但是凌云狙击枪,枪管足足有香肠粗细,比起玉米也就小一圈。
子弹更是长达一尺!
这种武器便是以前世的工艺製造,说不得都能狙杀先天,更何况,灵纹世界的枪械还刻画灵纹,威力更强。
放在前世,此物恐怕能一枪打炸主战坦克!
不要说先天,李铭甚至觉得,就是底层修仙者,挨这么一发,恐怕也要身死魂灭!
“就是这狙击枪不怎么好用,下次找弓大师买把重机枪。”
李铭服下一枚活血化瘀的丹丸,揉了揉肩膀。
按照前世的经验,与狙击枪相比,重机枪只有重量过重这一个缺点。
对於有仙城的李铭来说,这並不算是缺点。
这种威力的重机枪,对付修仙者都未尝不可!
李铭缓过劲来,收起凌云,把弹壳也捡起来,確定没有什么遗漏,这才自碉楼飞身而下,直衝那傢伙的尸体而去。
等到李铭到了地方,他才发现。
这位先天高手已经撒了一地了,只剩下半截身子落在农田里。
唯一还算完好的头颅毫无生机,眼中透漏著些许不可思议和惊恐。
见到这一幕,李铭不由地摇头道。
此人先天境界,也算凡人中的英豪,可惜败给了其他世界科技的降维打击。
尸体成了这个样子,自然也无法摸尸了。
李铭勉强把他的尸体铲了起来,和衣服一块扔上火油直接打死把他火化。
倒不是李铭发了什么善心,而是不想让別人看出此人到底是如何死的。
火焰伴隨著略显发黑的火油猛然点燃,尸体的碎片也在火焰中不断地被炙烤。
摇了摇头,李铭將要离开,却发现火焰浮现一抹金光。
李铭眨了眨眼,还以为自己是出现了幻觉。
等到火油燃尽,残骸被火焰炙烤出一些银白色物质。
李铭这才发现,方才不是幻觉,火焰中確实浮现一抹金光。
李铭拿了根木棍拨开火焰,將那金色物质拨弄出来。
李铭尝试性地用手去摸,发现在火焰中炙烤之后,此物並不烫。
將其拿了起来,擦乾污渍,李铭这才发现是一张柔顺的金色纸张。
看起来有点像是厚重的金箔,却异常的柔软坚韧。
在如今时代,这种工艺,李铭不用想就知道此物是宝贝。
二话不说直接扔进仙城。
李铭取出火油,直接倒在这人剩下的尸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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