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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波涛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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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约克镇陷落后英国人依然占据着纽约市,所以接下来的两年里,汉密尔顿把斯凯勒在奥尔巴尼的住处当作了自己的临时居所。
当1782年5月他正式成为纽约州的市民时,汉密尔顿终于结束了一生的漂泊。
在奥尔巴尼,他一边轻轻地晃动着摇篮,一边逗弄小婴儿菲利普的时候,这个27岁的战场“老兵”
全然是一副心满意足的家长模样。
“你无法想象我现在变得是多么顾家。”
他告诉华盛顿的前副官理查德·基德尔·米德。
[1]在一封随意写下的信中,汉密尔顿对7个月大的儿子菲利普描述如下:
在所有方面我们都一致认同,他长得很帅气,仪表堂堂。
他的眼睛不但非常富有表现力,而且还充满了仁慈。
他的坐姿在别人看来是十分优雅的,他挥手的方式预示着将来会是一个出色的演说家。
他站立的时候尽管有点笨拙,但他的双腿并不像他父亲那样纤细无力……如果他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了,他就会嘻嘻地笑个不停。
[2]
汉密尔顿尽情地享受着家庭角色带给他的这种不寻常的天伦之乐,他告诉米德:“我对事业上的追求已经完全失去了兴趣。
除了渴望和妻子孩子在一起,我别无所求。”
[3]米德一定知道汉密尔顿是在说胡话,在狂热的内在推动力的驱使下,汉密尔顿的事业会继续向前发展。
他在加勒比海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再加上独立战争用去的五年,因此当他重新开始在国王学院延期已久的法律学习时,他希望能够坚持执行那个提速的时间表。
对汉密尔顿而言,法律是通向政治权力的捷径——制宪会议中有34个代表来自这一职业——并且还能够使他过上一种还说得过去的,甚至是富裕的生活。
通常,纽约最高法院规定,想成为律师的人必须学徒满三年才能出庭从业。
然而,那年的1月,由于亚伦·伯尔的申请,为了回报那些在战前就学习过法律的退伍军人,这个规定被临时取消了。
由于在国王学院的时候就已经废寝忘食地读完了所有主要法学泰斗的著作,汉密尔顿符合了这一条件,因此他便迅速开始熟悉掌握法律实践业务。
与同时代的其他那些有抱负的律师不同,汉密尔顿拒绝在一个开业律师的手下当职员,而是计划自己单干。
在华盛顿手下当差之后,他可能不希望自己再屈从于另一个老板,也不能忍受为某个自以为是的指导者抄写法律文书的情形。
他有权进入奥尔巴尼最好的法律图书馆查阅,而图书馆的主人正是他本人的朋友詹姆斯·杜安,书架上堆满了英国法的相关论述,与当时的纽约法律非常接近。
“与其他州相比,在纽约州,我们的司法体制与英国的更为相似。”
汉密尔顿后来在《联邦党人文集》第83篇中写道。
对汉密尔顿和其他学习纽约法的人来说,英国人的思想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了他们的头脑中,产生了一种保守的、亲英派的影响。
其中特别有影响力的是10年前在美国第一次出版的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的《英国法释义》(entaries),这本书详细且系统地论述了英国法。
福里斯特·麦克唐纳(ForrestMald)评论说:“布莱克斯通教给汉密尔顿对法律本身要有一种可敬的热情……而且,正如布莱克斯通清楚表明的那样,这本书彻底解决了汉密尔顿所感受到的自由与法律之间的那种紧张状态。”
[4]
在那个时代,学法律的学生经常制作一些指南宣传册,按照法律先例、法规和处理流程等分类收集和整理。
约翰·马歇尔就有这样一本长达238页的摘要,其中涉及70多个主题,并且他在实践中广泛地利用它们。
汉密尔顿也准备了自己的手册指南,题目是“在纽约州最高法院的执业程序”
。
这份有177页底稿和38个主题的纲要是幸存的最早的论述,它记录了纽约法律从英国和殖民地模式转变而来的发展过程。
汉密尔顿并不只是转录这些干巴巴的摘要,他还给它们添加了一些有意思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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