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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威严而又令人尊敬的议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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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奴隶制的容忍让汉密尔顿郁郁寡欢,或许他内心的郁闷程度超过了我们的想象。
8月13日对移民问题提出声明后,他便从费城会场神秘地消失了。
实际上,他回到纽约市,参加了纽约解放协会的一次会议。
汉密尔顿可能把费城会议将对奴隶制问题做出决议的消息呈送给协会,因为纽约解放协会会员们向协会组织者递交了一份请愿书以“促进这个协会达到目标”
。
[88]费城会议在奴隶制问题上做出妥协之后,汉密尔顿加大了他在纽约解放协会里的工作力度。
第二年,在写出了51篇的《联邦党人文集》中的文章、推动国会开展批准宪法运动的同时,他仍然出席协会的会议,抗议从纽约州输出奴隶的行为,怒斥“掘出已经下葬了的黑奴尸体的暴行”
。
[89]那年晚些时候,汉密尔顿被任命为解放协会的4名法律顾问之一。
到了9月6日的时候,汉密尔顿又回到了费城,心平气和地接受新宪法。
麦迪逊记录道,汉密尔顿告诉代表说,“他抑制自己从反对计划的角度参与讨论的欲望……有新宪法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但他希望能稍作调整”
。
[90]在9月8日,汉密尔顿加入了编排和筹备委员会,负责整理宪法的条款,润色它的行文。
这个由五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由威廉·塞缪尔·约翰逊担任主席,还包括鲁弗斯·金和詹姆斯·麦迪逊,但它的成功多半要归功于汉密尔顿的朋友古维内尔·莫里斯。
由于一次意外的马车事故,35岁的莫里斯安装了一条假腿,还要靠拐杖才能走路,这些装备令他的出席引人注目。
和汉密尔顿一样,身为贵族的莫里斯对暴民统治感到恐惧,他赞成仅仅由大地主组成参议院。
他认为奴隶制是一个“邪恶的制度”
,那些奴隶制盛行的州会招来“上帝的诅咒”
。
[91]尽管在会议上莫里斯代表的是宾夕法尼亚州,但他在纽约州的莫里萨尼亚长大,族产多位于纽约。
莫里斯个子较高,文质彬彬,是一个勇敢坚定的爱国者,这个有礼貌的绅士的眼睛里时常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在会议上他创下了一个纪录——一共发言173次,以致威廉·皮尔斯惊叹于他是“多么具有吸引力,不知不觉中将所有听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他那里了”
。
[92]
通晓数种语言的莫里斯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喜欢美食的人,他公开承认自己“喜欢享乐”
。
[93]在国王学院的时候,他曾经写过一些文章论述“智慧与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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