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龙吟小说】地址:https://www.lyxs.org
第二十九章琥珀人
banner"
>
像汉密尔顿一样,约翰·亚当斯也曾被人批评是君主制度的拥护者,真是具有讽刺意味。
因为他跟杰斐逊和麦迪逊不同,并不是在一个贵族化的舒适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亚当斯自小家境贫寒,如今却被他们迅速扣上了这顶帽子。
亚当斯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布雷茵特里(Braintree),父亲是一个辛勤劳作的人,夏天种地,冬天做鞋,勉强营生。
尽管他的家庭并不富裕,生活艰辛,但他们家的先祖却值得夸耀。
他的祖上是1630年第一批从英格兰移民到美国的清教徒:“我的祖辈生活在布伦特里,全是自立的乡绅。”
[1]
亚当斯是沐浴在新英格兰清教徒禁欲主义的德行中完成教育的:崇尚节俭、勤奋、自律、服务大众和谨言慎行,反对炫耀和浮夸。
亚当斯年轻时写道:“高谈阔论总是招来蔑视,即使这个人天赋异禀,富有才华,工作勤奋。”
[2]他经常用紧张甚至是痛苦的奋斗,追求那些可遇不可及的人生目标。
他渴望出人头地、被人肯定,内心却从未真正获得满足。
亚当斯的正式受教育始于6岁。
15岁那年,亚当斯进入了哈佛大学,他是他们家第一个上大学的人。
他曾在伍斯特的一所学校短暂任教,随后进入律师行业。
1764年,他与阿比盖尔结婚,阿比盖尔是一个牧师的女儿,她才思敏捷、口齿伶俐,喜好政治和读书。
当约翰·亚当斯肩负外交使命周游世界时,阿比盖尔·亚当斯就在家里打理农庄,抚育子女。
在汉密尔顿来到北美之前,亚当斯就抵制过《印花税法案》,他还曾为在1770年波士顿惨案中杀害五位殖民地居民的英国士兵辩护。
这次办案显示了亚当斯最引人注目的性格特征之一:刚愎自用。
这项法律工作展现了亚当斯那有悖常理的独立性格,这也是他最引人注目的品质之一。
他天生就像小说《牛虻》(TheGadfly)的主角那样,总是对主流正统思想持怀疑态度。
像汉密尔顿一样,他对革命有矛盾的感情,既不满英国王权的压迫,又看不惯造反的殖民地人民。
他清楚地知道正义的事业很容易变成暴行。
在美国独立之前,他扪心自问,如果殖民地的居民无视皇室权威,“那些暴徒和乌合之众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他在日记中坦承:“我有种说不出的焦虑。”
[3]
在大陆会议上,高呼独立的最富**的声音来自约翰·亚当斯,他跳起来,滔滔不绝地演讲。
这个在当时初出茅庐又争强好胜的律师一直担心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无政府或暴乱的状态。
1776年他对一个朋友说:“亲爱的先生,有一件事情必须加以郑重考虑,否则我们都得完蛋。
那就是必须强调对各级领袖的尊敬和仪态。”
[4]他在邦联国会承担的责任多如牛毛:他是90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担任其中25个委员会的领导职务。
他自诩是美国独立战争中的伯乐——发掘华盛顿作为大陆军的总司令,邀请杰斐逊执笔《独立宣言》。
亚当斯还抽出时间为马萨诸塞州起草了一部宪法,并出版了一本《关于政府的思考》(Thoughtso),对其他州的宪法产生了影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