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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的日记和明信片内容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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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赖辛的读书会还不错,但无论是我自己还是观众的状态都没有我想象中的好,气氛比较沉闷,此后的晚餐是在一座昔日的修道院(有拱顶)吃的,我喝多了。
每次来德国,在四季饭店这种地方,我都会发现这样的对比:衣着华贵的酒店客人(一本正经的商业阶层)和刻意不修边幅的记者(仿佛故意惹父母不高兴的青少年),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丑陋社会,与我们的社会相似,比我们复杂,甚至比我们堕落。
不知道是因为时差还是又产生了新的创作灵感,我读不进任何连续性的内容,比如客房服务菜单、酒店的设施清单,还有诺曼·谢利的《格雷厄姆·格林传》,我本来没打算带这本书,一定是无意中塞进了我随身携带的包里。
我能读下去的只有那些看上去重要的段落的最后几句,段落当中的某些句子偶尔会跳出来,让我眼前一亮,然而我没法连续着读什么东西,思维总是不断跳跃。
谢利这样写格林:“对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的追求开拓了他的广度,从他的日记中也能看出这一点。”
我怀疑从我的日记中也能看出这一点,希望如此吧。
社会竟然期望(甚至接受)男作家追求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我觉得恶心。
作为作家,如果我也有勇气追求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对我也肯定有好处,但别人要么会迫使追求这些东西的女人觉得自己可耻,要么嘲笑她们的自我辩护荒唐聒噪,仿佛她们在吹牛一样。
就算我付钱给一个妓女,让我看她如何接客,记录那些见不得人的秘密交易的种种细节……这也是作家分内的事,然而人们却给女作家设下种种限制,好比一个男作家可以有各种风流往事,这些历史甚至使他显得更有魅力,情史丰富的女作家却最好保持沉默,否则就要被人指指点点。
我的潜意识一定在构思一部新小说,时差不是我心烦意乱的原因,我打算描写一位女作家,她比我还要极端——比任何作家、任何女人都极端,她尽一切努力来观察一切,吸纳每一个细节,她没必要非得保持单身,但她相信婚姻会限制她,她并不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情——也不想在性方面冒险——但她愿意做一个旁观者。
假设她付钱给一个妓女,让她观察她接客的过程,假设她不敢一个人做这件事——比如带上了她的男朋友(当然,这是个“坏男朋友”
),结果因为观察妓女的生活,这个男人做出一些非常可耻的事,让女作家决心改变自己的人生。
虽然描写了卑鄙下流的事件,但这部小说的主要目的是展示性别的不平等:女性作家在观察生活的过程中偶遇突发事件,以致引火烧身,而这件事——跟妓女有关——如果发生在男作家身上,则根本不会引发当事人的羞耻感,他也不会被人指责为堕落。
格林的传记作者诺曼·谢利指出,“小说家有权——也需要——利用自己或他人的经历。”
谢利先生认为,小说家可以冷酷无情地运用这项“权利”
,为了满足“需要”
,可以不择手段,然而观察和想象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有单纯的残酷那么简单,必须想象出好故事,细节必须逼真,为了做到这一点,可以引入真实的细节,这样做固然高估了个体经验,但观察是绝对有必要的。
所以,我的反常绝非时差所致,而是因为一部小说即将成形,它从雇用妓女开始,传统观念认为这样做是可耻的——不,应该从描写那个坏男朋友开始!
我当然会把他写成左撇子,而且头发是金红色的……
汉娜老是告诉我,我不应该仅仅因为生物钟的时间到了而结婚,结婚(或不结婚)需要“正确”
的理由,不应该听从身体的指挥,因为你的身体不过是想要个孩子,我受够了这种说法了。
汉娜也许天生不受生物钟的影响,但除了生小孩,她对自己的身体的其他要求可都是唯命是从。
露丝寄给汉娜一张印有慕尼黑市场摊位上陈列的各种香肠的明信片,并在留言中写道:我原谅你,可是你太容易原谅你自己了,你总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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