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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的写作才能都是靠自学得来的。
在我很年轻的时候,我会一遍遍重读自己写的故事,希望能够从中看出我具备哪种类型的写作天赋。
这种天赋就像是一种压箱底儿的存货,以此为基础,我开始通过思考扩展自己的故事。
这种方式带有一些傲慢的成分,那或许是因为我比较年轻,同时也有一种焦躁不安,那应该是我本身性格的缺陷。
但是现在我要谈一谈自我表达的方式,在我看来,我天生就有一种把东西写得清楚明白的能力,而且写对话对我来说也是信手拈来。
亨利·阿瑟·琼斯(HenryArthurJones)[1]曾读过我的第一部小说,读完后他告诉一位朋友,照这种趋势发展,我将会成为非常成功的剧作家。
当时他本人已经是很有声望的剧作家了,我觉得他在我的小说中看到一种很直截了当的东西,同时还有展示场景的有效方式,而这种方式恰好可以给读者带来走进剧场的感觉。
我的语言很一般,词汇量有限,语法方面也经不起过多推敲,一些搭配也非常老套,但是,写作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呼吸一样属于一种本能,我一写起来就停不下手,没有时间考虑自己写的到底怎么样。
很多年后我才恍然大悟:这种精巧的技艺是需要经历很多磨难才能够得来的。
这一发现得来实属不易,因为我很多时候确实能感觉到,把自己脑子里的想法落在纸上有多么困难。
我可以很流畅地写出一段对话,但是需要描写某个场景的时候我就会犹豫不决,不知如何下笔。
我经常会花上几个小时来写有限的两三个句子,这些句子怎么改也无法理顺,悲催的是没有人来帮我,于是我会犯很多错误。
前面我提过有一位很有魅力的大学老师指导过我的写作,要是他能够常伴我身旁,我在写作中会节省很多时间。
他会告诉我:你在这方面很有天赋,所以应该朝这方面发展,不要去做自己能力达不到的事,那只会徒劳无功。
可在当时,人们喜欢的都是那些华而不实的文体。
人们为了追求文章结构的层次感,会加入一些所谓具有闪光点的词语,而句子中也会牵强附会地加入一些具有异域风味的名词术语。
理想中的句子就像是一块挂满了各种金饰的锦缎,虽然沉甸甸,却依然能够挂得起来。
当时的年轻人对沃特尔·佩特尔(ater)非常着迷,我的常识告诉我,那种东西没什么活力,在那些貌似优雅而精心设计的句子背后,我能够触摸到那疲惫而病态的人格。
我当时很年轻,精力充沛,朝气蓬勃,我需要的是新鲜空气,需要的是不断采取行动,就算是暴力也比没有行动好。
我很难适应那种垂死而压抑的气氛,很难和他们一起坐在寂寂无声的房间里窃窃私语,就算声音高那么一点点都显得不合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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