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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潜意识里,我能够感觉到这种写作风格违背我的个性,同时也违背我那种天生就具备的有条不紊的思维方式,于是我将注意力转向了文艺全盛时期(theAugustanPeriod)的作家群体。
这时我开始迷恋斯威夫特(Swift)的文章,我终于明白,这才是完美的写作风格。
于是我开始在斯威夫特身上狠下功夫,就像我先前模仿杰瑞米·泰勒(JeremyTaylor)的方式一样。
我选择的是他的《木桶传奇》(TheTaleofaTub)。
据说,斯威夫特在晚年重读这篇文章时兴奋地大叫:“那时候我真是个天才!”
而在我看来,斯威夫特的天才更多体现在其他作品中,这篇文章中的寓意让人感到厌烦,其中的一些讽刺也非常肤浅,但是整体的写作风格还是很值得称道的,我想象不到谁还能够写出更好的英文。
文中没有华丽的辞藻和故弄玄虚的转折,也没有夸张的形象描写,这是一种只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能够写出来的文章,自然朴素而又一针见血。
作者完全无意炫耀自己的词汇量,我们想象一下,斯威夫特在写作时总是在使用想到的第一个词,但是由于他思维敏捷,逻辑性强,所以这第一个词总是非常合适,而且摆放的位置也恰到好处。
句子的力量与平衡感让具有很高品味的人也挑不出毛病来。
我像以前一样抄录了文中的很多片段,然后试着默写出来,我还试图换掉一些用词或者改换词语的排列顺序,后来发现这完全不可能,改过的完全没有原作好,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完美无瑕。
但是,完美也会带来巨大的缺憾,那就是有时读起来会缺少新鲜感。
斯威夫特的文章就像是一条法国境内的小河,两旁种满了高大的杨树。
小河从风景优美、地势略有起伏的乡村流过,这种恬静会让你心满意足。
但问题是,你不会因此而产生任何**,想象力也几乎被完全封闭。
如果一直沿河而下,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感到厌烦,所以,尽管你很欣赏斯威夫特行文之流畅、言语之简洁、风格之淳朴、格调之高雅,但是在阅读过程中你依然有可能走神,除非他所谈论的话题让你深感兴趣。
后来我想,要是我有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细细地研究德莱顿(Dryden)的文章。
但是我费心费力地钻研了那么长时间的斯威夫特,后来就失去了继续钻研任何其他人的信心。
直到这时我才偶然读到了德莱顿。
德莱顿的文章就像美食一般,他没有斯威夫特所带来的完美感,也没有亚迪森(Addison)那种轻松优雅,但他的文章中透露出像春天一样的欢快和闲谈一样的轻松,兴之所至,信手拈来,这些特点让人身心畅快。
德莱顿是个很不错的诗人,但是大众却认为他的诗并不善于抒情,反而是在他那些散文中,诗意才随之流淌,四处闪烁着光芒。
他的文章至少在英国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在人生的春风得意时期创作最为活跃,他骨子里有詹姆斯一世时期(Ja)流行的语言所特有的振聋发聩和严肃厚重,他从法语中学到了细腻而优雅的表达习惯,他将之转化,不仅可以书写严肃的主题,同时也可以表达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点滴思想火花。
他是第一位洛可可风格的散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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