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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莫泊桑的例子不具有普遍性。
他是个小公务员,有一份固定的收入,而且还有大量的闲暇时间用来写作。
很少有人会有这么大耐心,迟迟不去把自己的作品展示在读者面前,而同时能遇到福楼拜这样造诣颇深而又尽职尽责的导师。
如果年轻作家们不能够将自己脑中的主题赶紧写出来,而是等到自己生活阅历丰富了、写作技巧也成熟了才开始动笔,那大部分情况下这个主题也就被浪费掉了。
我有时候竟然希望自己的运气没有那么好,写出的第一本小说没有那么畅销,这样的话我就得继续在医院工作,接受医院给我的各种任命,作为主治医师的助手在全国跑来跑去,这样我会获得更为丰富的人生经历。
如果我写的书一次又一次地被出版社拒绝,那么当我最终获得出版机会后,这部作品一定会更显成熟。
很遗憾,没有人指导我;如果有的话,我就会少做那么多无用功。
我认识一些文学圈子里的人,数量不算太多,但是我不想与他们有太多的接触,因为我总觉得尽管和他们待在一起也算惬意,但对于我的写作不会有太多的帮助。
而且我这人很害羞,非常缺乏自信,同时又很自大,所以不愿去征询他们的意见。
还有一点比较奇怪:我研究过的法国作家远比英国作家多,而且不仅仅只是阅读,我真的会去照葫芦画瓢,模仿着他们的风格来写,一开始是莫泊桑,后来转向司汤达、巴尔扎克、龚古尔、福楼拜和法郎士。
我在写作手法上不断进行尝试,其中一种方式在当时看来还算有一些创新性。
当时普遍流行的小说都是这样一个套路:将目光聚焦在两三个人或者一小群人身上,然后描述他们的各种人生经历,既有现实生活中的,也有所谓的心路历程。
这种写法给人的感觉是:世界上除了这几个人之外再没有其他人了,除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之外再没有值得提的事了。
我一直在追求丰富的人生经历,对此的渴望真可谓如饥似渴,我发现这种传统写法有其片面之处,因为它完全不能反映出生活的本来面目。
我自己同时生活在不同的几个社交圈子里,他们相互之间没有多少关联,我忽然想到,如果我能够同时叙述这个几个社交圈子里人们的生活,而不去强调主次,这样所反映的会更接近生活的全貌,于是我在预先选定的主要人物之外又进行了扩充,同时在脑中形成了四五个相对独立的故事。
这些故事之间也并非完全没有关联,但也只是有一些无足轻重的线索,就像是一位中年女士在每一个圈子里都有她认识的那么一两个人。
这本书的名字叫作《旋转木马》。
这本书的写法很荒诞,因为尽管我受到的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学思潮的影响,但我书中的主人公却都非常完美,而且语言上也有些拘谨做作。
但这还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这本书缺乏一条能够一直吸引读者兴趣的相对连贯的主线。
最终,这些故事无法做到完全不分主次,而不停地在几个圈子中游走,也无法让读者注意力集中,从而感到厌烦。
这次实验很失败,因为我忽略了一个简单的写作技巧,那就是用一个人的视角来看待书中出现的纷繁复杂的事件和人物,这是几百年来自传体小说常用的技巧,但是亨利·詹姆斯已经将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进,只是简单地用“他”
来替换“我”
,就可以把叙述者从全知全能的第一人称变为小说中某个与参与者熟识的第三人称角色。
詹姆斯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我们:如何能够使小说变得连贯而又充满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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