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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急切地想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
我叔叔一直想让我成为一名教职人员,尽管他也知道,像我口吃这么严重,这个职业根本就不适合我。
我告诉他我不想去,他像往常一样显得漠不关心地答应了。
我现在还记得,我们当时对于我应该从事什么职业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十分可笑。
有人建议说我应该去当公务员,我叔叔马上写了一封信给他在牛津时的一位老朋友,询问他的意见,这位老朋友在内务部任职,据说还是一位当权派。
结果对方回信说,由于种种原因,那里暂时不需要招募新人,于是这个提议就此搁置。
最终他们决定,我应该去当医生。
我对医疗行业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但好的一点是,我可以借机住在伦敦以便增加生活阅历,这是我一直所期望的。
1892年秋天,我进入了圣托马斯医院。
前两年的课程特别无聊,我在学习上不怎么用心,只要考试能通过就行。
在学校和老师们看来,我的表现无法让他们满意,但是我却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自由。
我有了自己的公寓,有了不被他人打扰的私人空间。
我会把自己的房间装饰得既温馨又舒适,我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读书写作上,我对于读书的态度真可以称得上如饥似渴。
每本书读完还不算,我还会在笔记本上写满自己的想法,这些都可以作为创作小说和剧本的素材。
在笔记本上,我会写出大段大段的对话以及自己的所思所想,现在看起来,很多东西都十分幼稚可笑,就像自己小时候的照片上的表情一样,但不管怎样,这些都是我从阅读和实际生活中慢慢得出来的,因此显得十分珍贵。
我不太愿意介入医院里的日常生活,也没有在那里交到几个朋友,因为我的精力根本就不在那儿。
两年后,我成为医院的一名书记员,然后又在门诊部负责为病人包扎,这时我才对自己的工作产生了兴趣。
随后,按照学校课程的要求,我开始进入病房工作,到了这个阶段,我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
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吧,有一次我需要对一具尸体进行解剖实验,那具尸体已经有一些腐烂得不成样子了,我却把它带进了自己的住处。
可能是因为细菌感染,我竟得了扁桃腺炎。
一般的学生可能会借此机会好好休息一阵子,可我却盼着自己快点儿好起来,然后就能尽快地回病房工作,不然我就会担心自己错失了很多观察别人的机会。
为了拿到行医的资格证书,我必须负责为很多妇女接生,有时候不是这些妇女来到医院,而是我们要去产妇家里。
我常去的地方就是兰贝斯(Lambeth)的贫民区。
那个地方出名的脏乱差,有时候连警察都不敢轻易涉足,但是我那个黑色的医疗背包却总是可以保护我。
我觉得这个工作特别有吸引力,在有一段时间里,我经常没日没夜的工作,处理各种分娩过程中的紧急情况,这经常让我筋疲力尽,但却一点儿都没有影响我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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