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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休养了三天,这三天几乎不用我干活,麻衣老头给予了我贵宾级的待遇,等到我终于恢复了正常,他也准备好了行装。
出发之前,他把那把小宝剑从杨小懒那儿要来还给了我,并且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二蛋,这一次事关重大,关系到你一辈子的命运,所以你一定要重视起来。
你现在已经有一定的力量了,剑给你,希望你能够用来保护好自己。”
我点头,接过剑,千恩万谢,却没有瞧见他将青衣老道留下的符袋还给我。
这说明符袋的价值要远远超出我的想象。
行路一如来时,不过这一次麻衣老头除了那个壮如猩猩的大个儿僵尸,其余只带了十二只,听说是要作为引路者的酬劳。
我心想麻衣老头这一次还真的有点儿孤注一掷的意思,要知道,他或许曾经辉煌过,但是要维持现在的状态,其实都是靠了这些僵尸的死气,一下子将大半身家送人,可见他对此行下了多少重注。
我有的时候被逼急了就琢磨着,实在没办法我就将自个儿弄死算球,让你个龟儿子啥都得不到。
嘿嘿,到时候看你傻眼不?
那段时间我感觉自己活得压抑极了,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双重性格之中,这或许对我以后的行事产生了许多影响,不过当时的我也来不及深想。
我们依旧是昼伏夜出,尽量避开人群密集的场所,在深山野林中窜遛。
相比来时,我已经变了许多模样,人白了,眼锐了,整个人精神十分,活脱脱的小牛犊子。
走了十来天,山势更密,麻衣老头告诉我们,快到我的家乡麻栗山了,不过我却认不得这是哪儿。
一天夜里,我们走到了一个山口,麻衣老头看了山壁上的印记便没有再走,而是就地扎营。
过了几个时辰,林中有身影晃动,一会儿,从那儿走来了一矮个汉子,脸白皙,有麻子,两撇小胡子,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像只老鼠。
碰了头,寒暄过后,麻衣老头为我们介绍:“这是我女儿小懒,这是我徒弟二蛋。
嘿,这是地包天,姓王,叫王叔吧!”
我和杨小懒恭恭敬敬地喊道:“王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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