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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魔法界的废纸,英镑,给自己订了一间豪华套房,据说是007的取景地。
前世今生都没在伦敦生活过的沃恩,难得奢侈一次。
可惜体验並不美好,甚至他觉得还不如斯內普在科克沃斯的家,至少那里有会自动熨衣服的熨斗,衣服也会自己穿到他身上,把他打扮得乾净整洁。
单纯从享受方面来说,麻瓜完全比不上拥有各种家用魔咒的巫师。
除了看在英镑面子上,无微不至的服务。
第二天,沃恩第三次下决心,回去后要学习家用魔咒,然后在管家帮助下打好领带,下楼,坐上酒店安排好的出行豪车。
司机问道:“韦斯莱先生,请问您要去什么地方?”
沃恩递过去一个纸条。
他今天没有魔法界的出行计划,而是尽力把自己打扮得像个麻瓜,他要去格兰杰家,帮赫敏递一封信。
司机接过纸条看了看,又问候几句,便启动了车子。
看著窗外缓慢倒退的景物,沃恩强忍住念咒的衝动,有些感慨。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越来越习惯魔法。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像许多巫师一样开始把自己视作另一个阶层,对麻瓜的一切表现出不適应。
这应该算是他被这个世界同化?
同一片天空下,格兰杰先生刚修剪好家里的草坪。
“简,看看怎么样?”
(原著没有格兰杰夫妇名字,但从赫敏的中间名来看,简很可能是她妈妈的名字)
他抬起头,冲二楼正在打扫露台的妻子得意地笑。
格兰杰夫人翻个白眼:“你女儿圣诞节的时候,明明用魔法修剪的很好,现在全被你破坏了。”
“嘘——”
格兰杰先生慌忙示意她收声,他鬼鬼祟祟左右看看,小跑回屋子,“你忘记那些魔法部的人的警告吗?万一被麻瓜听到,赫敏的学业就完了!”
“……你也是麻瓜!”
“不,我们不一样,宝贝女儿是巫师,作为父母,所以我们算半个巫师。”
格兰杰先生得意洋洋。
但很快他就得意不起来了,清理露台的格兰杰夫人,在女儿平常待的角落,发现了几张报纸。
她翻著报纸,忽然大声道:“红头髮!”
“什么红头髮?”
“还能是什么?赫敏恨不得天天掛在嘴边的那个!”
格兰杰先生顿时绷紧了脸。
他从妻子手里夺过报纸,看著照片中,那个被人群簇拥著的红髮男孩。
可恶啊!
想到圣诞期间,宝贝女儿天天念叨的那个名字,格兰杰先生心里便酸溜溜的,他咬著牙:“让我看看,沃恩·韦斯莱……还真是那个混蛋小子,可恶!”
格兰杰夫人在他身旁掂起脚尖,探头细细观看,却有不同意见:“长得真漂亮。”
“……你是哪边的?”
格兰杰夫人才不管丈夫的嘴炮,继续打扫露台:“多可爱的孩子,难怪女儿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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