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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林部落?”
作为拥有一定智慧的类人型魔物,哥布林拥有独立的种族语言。
因此,在听到这只落单哥布林口中传出的话语后,亚瑟先是微微一愣,但很快就恍然大悟。
由於哥布林的种族上限较低,成长潜力严重不足,上升空间极为有限,並且作为胎生魔物,具备长达一月的生长期。
为了能够在魔物纵横的大陆上延续族群,哥布林往往组成部落,过著群居生活。
根据部落中哥布林的数量、最强者的实力、以及血统等诸多因素,哥布林部落的规模从小到大可以划分为:小型、中型、大型、超大型。
亚瑟转生的哥布林就来自一个小型哥布林部落。
这个小型哥布林部落由十来只成年哥布林组成,实力最强的酋长也不过是一只一阶下等哥布林。
並且,在亚瑟出生没多久之后,这个小型哥布林部落就被一名自称为[哥布林杀手]的人类冒险者团灭。
兴许是低语森林过於庞大的缘故,再加上亚瑟的活动范围相对固定,在过去一个月的独自发育中,亚瑟並没有碰见其他哥布林,也逐渐忘记了哥布林是群居生物的事实。
直到现在,亚瑟才回想起了这个关键信息。
“只不过对我而言......哥布林部落有什么用处呢?”
看著依旧在地上手舞足蹈的哥布林,亚瑟的嘴角微微抽搐,已经能够想像到数百上千只哥布林匯聚在一起的场面了。
那画面,不要太美!
先前说过,摆在亚瑟面前的问题有两种。
食物和寿命。
“目前,我已经脱离了生长期,並且通过多次生物合成强化了自身,提高了潜力。
有黄金剑在手,只要我不去作死招惹强大的魔物,独自在低语森林中生存已经绰绰有余。”
亚瑟摸了摸下巴,眼中微光闪烁,继续分析当下的局面。
“在多次生物合成后,我的寿命也已经突破了原有的桎梏,如今的我——至少能活三十年!”
隨著体內多出林地巨熊、普通人类的血统,亚瑟的生命本质也有了不小的提升,至少不是只有五年寿命的短命鬼了。
“但这还不够!”
三十年,很长吗?
前世做人的时候,只要无病无灾,活到七八十岁完全是轻轻鬆鬆!
即便如此,隨著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也越加贪恋世间的种种繁华,企图追寻那縹緲的“永生”
。
如今寿命直接腰斩,只剩下三十年。
百年尚且如此,三十年又算得了什么呢?
“更何况,这可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
想到这里,亚瑟的心中微微一动,一种莫名的情愫开始在胸腔中翻涌。
“史莱姆之神,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接触到的第一位神灵。”
“祂留下的一道诅咒,就能够轻鬆创造出三阶魔物。
虽然水分比较大,却是哥布林一族难以企及的高度!”
(哥布林:你这么看不起自己的种族吗?)
(亚瑟:对不起,我是杂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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